研究丨王晓东:对当前空间规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若干思考

发布时间:2018-12-21 09:59    人浏览   作者: 时间:2018-12-21 09:59  人浏览  作者: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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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好人居与包容性城镇化”规划学术研讨会在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成功举办,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晓东在研讨会上分享了对当前空间规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若干思考。根据王晓东副院长在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


王晓东

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高级工程师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控规学委会 副主任委员


01

规划治理体系中的“三规演义”


1. “老三规”的历史格局

“老三规”的历史格局包括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发展建设规划


城乡规划是以空间规划为核心的综合性规划,形成了以《城乡规划法》为核心的完整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编制体系、行政架构、技术体系、学科支撑、技术机构支撑;土地利用规划则是以土地资源管理为核心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划”;而发展建设规划则脱胎于计划的“发展建设部署和安排”。


2. 规划体系改革的特殊时代背景

“老三规”的政策、制度、体制和机制都是在中国城镇化和城乡建设百废待兴、基本民生建设供不应求的时代背景下建构的。扩大生产、扩大供给、保障需求是各行各业规划的核心目标和基本调控逻辑,着眼宏观、大局、总量的粗放式规划思路是历史与时代的必然选择


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形势变了、局面变了,主要矛盾也变了,规划调控的转型是大势使然。因此,即使不进行本次机构职能调整,各行业、各部门也要主动推进规划治理的改革创新,以顺应新时期的新治理要求。


3. 面对时代新需求,规划治理能力的建构

新时代规划治理能力的建构主要从三个维度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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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战略规划:提升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引领力。

针对国际、国家、区域和城市间竞争合作需求,以提升综合竞争力、比较优势和发展水平为目标,对近、中、远期的宏观发展战略、目标、定位、重点、步骤、策略和政策保障等,做出整体部署和安排。

2

空间规划:强化对自然生态空间资源的刚性管控力。

针对人类生存与发展对高品质自然生态资源环境的基本需求,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核心目标,突出空间资源配置、用途管制和开发控制,以确定空间分区管制区划、空间开发基本控制要求和准则为核心调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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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实施规划:提高对城乡开发建设的综合调控力。

针对城乡建设的具体需求,统筹协调各行业安排和综合部署,以开发建设的系统、协调、有序进行为目标,确定各类城乡建设的目标、规模、布局、标准、计划和保障措施。


这三个维度的规划治理,有着巨大的差异:基本调控目标和意图不同,遵循的基础理论和技术规律不同,基本政策逻辑和行政逻辑不同,上下级关注点和事权重心不同,规划制定、执行、监管的基本工作组织逻辑不同,规划是非、对错、好坏的价值逻辑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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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维度规划治理的差异


在新规划治理体系下,上述三个维度的规划治理能力提升,必须结合不同的治理要求和基本规律,分别构建符合特定调控需求的工作体系、治理模式、政策工具和技术工具。刚与弹、收与放、粗与细、宽与严、静与动等工作思路与对策的确立,要契合调控基本规律和逻辑。


02

对空间规划治理逻辑的变革思辩




1. 从重技术,向技术、政策、实施、管理四位一体转变,从偏静态蓝图式规划治理,向全规划周期评估、检讨、维护、调整、修订的动态调适过程转变

规划方案本身,就不应只关注规划期末的终极状态描绘,而是整体引导和调控整个发展演进过程。编制过程中就要有清晰的政策调控和实施管理导向的思维、意识,确保规划可实施、可操作。


规划执行过程其实也是规划完善提升过程,我们需要不断结合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结合城市建设的推进,对批后的规划进行修订完善。


2. 从“就空间论空间”的自闭式治理,转向融入国家宏观治理体系,与相关治理手段和方式协同共治

当前空间规划的既有实施手段,主要是通过“审批”和“许可”的管制手段实现的,“管”、“控”、“限”的成分居多,以“不合规即禁止”的阀门式、惩罚性手段为主。而在如何引导各类主体“主动执行规划”方面,缺乏必要的引导式、激励手段。空间规划治理与产业、土地、财政、金融、税收、项目等政府调控手段之间,缺少整体协同和联动。


空间规划治理的重要路径应是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在提升空间。


3. 从下任务、下命令式的规划逐级调控,转向事权清晰、各司其职的去中心化、扁平化、分布式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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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上级规划”管“下级规划”的模式。每级规划都应直接针对调控对象,而不是“另一个规划”!规划治理体系的构建,一定要规避“以规划落实规划”的逐级传导模式,每一级规划都要有自身的核心决策事项和清晰权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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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大尺度规划”管“小尺度规划”的模式。适合在什么尺度落实调控意图,就在什么尺度施行“适宜的规划治理”。不应非要把这些“块”和“块”集中起来,也不应把适宜各自定的事,摁到一个“中心”规划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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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什么就编什么、编什么就批什么、批什么就监管什么。不越级、不越位,权责清晰、简洁、明了。每一级、每一尺度的规划,都要避免“浮于事”,自说自话。


4. 从单向的管,转向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共治,推动被治理对象的广泛、实质性参与

上位规划与下位规划、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综合规划与部门规划、行政主体与开发建设行为主体之间,不应单纯强调“管”以及“彼规划”就是要听“此规划”的,而是要突出治理主体与被治理主体间的协商、协调、协同,突出上下、左右、总分之间的双向反馈、校验、传导、纠偏、纠错,使治理更易为被治理对象主动接受。


5. 规划要从关注预测未来的准确性,转向大方向正确下如何有效引导当下的发展建设活动

规划不是为了精确预测未来,而是在预判未来多种可能性的前提下,为城市指明一个更美好的努力方向,确立一个更有希望的理想愿景。其意图在于“牵引”和“导控”,让城市选择 “做正确的事”,而不是给城市“算命”,把城市未来长成什么样提前“固定下来”!


规划无法掌控未来,规划要引领的是当下决策和行动,“把事做正确”,确保当下的开发建设是为未来创造福祉,而不是创造祸患。


规划的着眼点是“面向未来”,但“当下抉择”更是出发点和落脚点。


6. 从传统治理,走向科学化、精细化、数字化、智慧化的治理

现代科技手段,是推进空间规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利器,是改革核心目标实现的重要依赖。科技的进步,本身即可带来治理的变革、甚至“颠覆”。目前全国各界都在聚焦该领域的探讨和实践,包括规划行业外的互联网和科技巨头们。


未来的空间规划治理,必须在全新的、在当下看来具有“科幻”色彩的场景中进行,否则它就将落后于时代。


03

空间规划调控能力建设的着力点




空间规划治理当下的一个工作重点,是推动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向“空间规划”法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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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规划调控能力建设的相关着力点


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从其在中国开始付诸实践至今,核心调控职能是国土空间治理。数十年的研究、实践积累,已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且结合了中国国情、省情、市情,经过一次次反复求证和实践检验的空间规划治理理论体系、技术体系、政策体系和工作框架。


这不是基于一时的主观臆断和创造,而是中国快速城镇化实践大熔炉的产物。这套体系的基础理论、技术、方法和基础工作框架,在新的“空间规划治理”语境中,仍是最有力、最有效、最宝贵的法制建设基础


04

几点基本认知




1. 秉承健康的改革心态和姿态

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开放包容的改革环境、激发智慧和创意的改革生态,对规划治理改革的成效、成败至关重要。


2. 改革为艰,贵在始终

改革进程中很少见到鲜花和掌声,更多的是在与习惯做法的抗争中苦苦求索。


坚守初心,克服压力和困难,勇于接受批评,敢于面对各种不同的声音、批评,持之以恒,精益求精,反复求证,才会逐步见成效,不断向改革的目标迈进。


3. 坚持长期、常态、持续的努力

规划治理的改革创新,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持续的努力。中国的城市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规划治理要应对的新问题还会不断出现。


顺应需求进行持续因时、因势、快速响应的改革创新,应是规划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的工作常态。


4. 泛化的多规合一,既无必要,亦无可能

规划是一项常规政策工具,并非哪个行业、部门、领域的专属,对未来的发展做出超前部署和安排,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需要做的。


规划间有冲突,不是规划合一的理由。冲突是所有事物发展进程中的客观必然和普遍存在,而且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多规合一”是针对多个规划管同一件事的“职能重叠”、“九龙治水”,而不是在泛化的“规划”语境下,把所有不同职能、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不同规律、不同逻辑的规划合一。不是做一个“合一”的规划就够了,其它类型的“规划”都不用做了。


在泛化概念下的“多规合一”,也是不可能的。各类规划的理论基础不同、技术规律不同、职能定位不同、调控意图不同、工作程式和方法也不同,把差异巨大的各类规划“合成一个规划”,在一个平台上、批发式、同步进行决策,不仅违背专业技术和科学规律,也会由于决策面向的事项差异过大、过于复杂,而导致决策效率大幅降低,甚至成为不可能。


面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发展建设如此空前复杂的局面,通过任何单一的规划都很难确保规划应有的灵活性、适应性、精准性和及时性,任何一个规划都无法承载这么多的责任。


5. 权力下放,治理重心下沉,为地方政府预留充足空间

规划治理不应用“包办”的方式,事无巨细、手把手地教地方怎么做事,而应在明确宏观导向和基本规则后,放松管制,激发地方的创新活力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中,涉及地方规划事权的,对基本原则、理念、目标和工作要求,做出底限性规定就可以了。不宜就具体操作办法,规定得过细、过死、一刀切,束缚住地方应有的灵活性、创造性,需给地方留下因地制宜、便宜行事的空间。


6. 继承的基础上创新

规划体系改革的任务和目标,在于推进规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如何实现治理更科学、更高效、更精细的问题。在继承的基础上开拓创新,是主基调。


05

结  语




1. 何谓改革?

举一个例子:一个年青人由于不良生活习惯,健康出了问题。医生给开药、做治疗。好了一段时间又犯了,又吃药、又做治疗……而另一个年青人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医生开的“处方”是:彻底改变自身的不良行为,科学锻炼,健康生活。年青人“知行合一”,克服恶习,长期坚持,形成新的良好习惯,身心健康都面貌一新。


以此为喻,真正的改革和改革者,其立场和行为方式,应当类似第二个案例:针对病根病因,从根本上确立正确、健康的动机和行为,而不是针对表象的权益之计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改革者承担着特殊职责和使命,因此必须秉承一些基本的原则和操守,比如:


无私——要有大格局,超越个体和行业本位;

勇气——打破思维定势和惯性,走出舒适区,拥抱不确定性;

大度——包容不同声音,包容错误,求同存异;

宁静——抱出世之心,不为利害所困,悉心体会、洞察、研判,针对真需求,探索真规律,给出真办法,推动真改革;

……


2. 新治理体系下的“三规演义”

空间规划、发展战略规划、建设实施规划,都“涉及空间问题”,都要研究空间。谋于界外、决于界内,互为依据、互为支撑,上下层级规划职责清晰,部门规划各司其职,地方具有更多、更大、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主动性和自主性,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共治,形成紧扣“需求”、提供定制化方案的去中心化、扁平化、分布式空间规划治理架构,是发展的大方向。


“新三规演义”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而是如何在新时代需求下,构建好符合不同规律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问题。这也是报告中讨论这个话题的逻辑基础。




上级单位: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清控人居控股集团

协作单位:清华同衡规划院 清华建筑设计院 清尚集团 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 华清安地 清城睿现数字科技研究院 清控人居光电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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